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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守护者之我是法警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姜佳宁 本报记者 关月 王璐璐 孙硕辰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5-01-22 11:01

  在法院,常听到法警这一称呼,那么法警究竟是什么“警”呢?是法官?还是警察?

  本期“我是守护者”,将带大家走进法警这个群体,看看他们的日常工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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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梦为马 锤炼铸精兵利刃展锋芒 勇毅

  我的骄傲,是我们未着法官袍,但身着威严警装,静静守护司法公正底线。不握法槌,却凭勇敢与坚毅,守护着法治的尊严。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陈金鹏


  陈金鹏,一位怀揣着对人民警察职业无限向往的青年,经过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年的本科培养,并取得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后,进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正式成为司法警察大队的一员。

  初入警队,陈金鹏便迅速融入紧张而有序的工作环境。在法院,作为当事人实现权益救济的“最后一公里”,“执行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其难点就在于被执行人或无力执行,或心存抵触不愿执行,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言行常常处于激化矛盾状态,易衍生突发事件,执行警务保障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皇姑区法院法警队成立了执行中队并派驻执行局工作,陈金鹏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执行中队工作期间,陈金鹏亲身经历了诸多挑战。曾有一名被执行人长期拖欠债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甚至试图抗拒执行,陈金鹏临危不乱,迅速与同事配合,将被执行人进行有效控制。通过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这次成功的执行经历,不仅彰显了他的专业素养,也让他深刻体会到了司法警察工作的艰辛与价值。

  作为执行中队的骨干力量,陈金鹏始终冲锋在前。在一次跨省的执行行动中,他带领中队连续奋战数日,成功拘传了多名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在体能训练方面,陈金鹏更是展现出非凡的毅力和坚韧。他深知体能对于司法警察的重要性,因此每天都坚持训练,不断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和耐力。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他都坚持每天早上进行长跑,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每每训练之余,他总是主动加班加点,反复揣摩、练习,直至达到自己心中的最佳状态。在2024年沈阳法院系统“振兴卫士杯”岗位大练兵活动暨司法警察警务技能竞赛的赛场上,陈金鹏与全市法院一线的司法警察同台竞技,凭借过硬的体技能和稳定的发挥,过关斩将,最终赢得了个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作为司法警察,陈金鹏没有响亮的头衔,但他却以敬仰法律、忠诚履职为基本品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吕兆东

  司法卫士 持正义之剑护法治天平 勤勉

  我的骄傲,是以严谨务实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意识,确保每一次庭审顺利进行和每一次执行任务圆满完成,为法治天平奉献光和热。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政委 吕兆东


  “我是审判机关的一颗螺丝钉、一枚齿轮,在转动中与不同的零件紧密配合,为维护公平正义,时刻准备着。”吕兆东这样理解身上的职责。

  时间,改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初心。自2015年调入法警支队以来,吕兆东深知,司法警察的工作绝不是纸上谈兵。

  吕兆东承担多起重特大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在面对涉黑、电信诈骗及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大型庭审保障任务时,吕兆东都会参与制定详细的警务保障方案,从车辆安排到人员部署,从庭审现场到押解过程,从现场调配到后勤保障,他积极协调各部门配合,以保障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而这背后是吕兆东带领大家反复商议、琢磨、演练,法警们高度保持警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之处,时刻保持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法警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不然。在吕兆东看来,作为一名法警,最重要的就是要确保每一次出警不出差错。

  “恶意阻挠法院执行不但解决不了纠纷,很容易让自己‘有理变没理’……”在一次协助执行锦州某商场商铺腾退案件中,面对涉及案外人商铺100多户当事人阻挠和围观群众的不理解,吕兆东带队组织30名精干力量,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在执行过程中,他们始终秉持规范执法的原则,文明执法、温情执法,耐心向大家释法明理,告诉大家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全体执行法警的共同努力,执行任务圆满完成,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司法警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良好形象。

  “以练为战,以考促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才能做好日常押解、看管和值庭、巡逻、协助执行等任务,维护好审判秩序。”吕兆东的一句话道出了司法警察的工作日常。他围绕“高标准、严要求”的方针,制定了每周训练方案,组织警队人员进行队列、体能、单警装备使用、实战技能训练或突发事件处置演练等,同时,他从不懈怠自己的学习和锻炼,他的自律和勤奋成为法院年轻干警学习的榜样。

  “司法警察是法院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一项工作都藏着一份沉重的责任。”吕兆东对自己的职责越来越明晰。


刘凡铮

  岗位标兵 处突有力度解难有温度 求实

  我的骄傲,是肩担维护法庭秩序的职责,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用忠诚、担当、奉献诠释警察精神。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刘凡铮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刘凡铮以卓越的业务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及勇往直前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了不平凡的成就,书写着自己的“警察故事”。

  刘凡铮并非警队科班出身,而是从运动员的身份成功转型为警察。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对正义的执着追求,他成功迈入了警队的大门。自踏入警队的那一刻起,任劳任怨、负责可靠便成了他的座右铭,而时刻准备着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更是他的专业素养。

  2012年,几名酒后闯入执行现场的案外人扰乱了执行工作,面对充满敌意的“酒蒙子”,刘凡铮和队友们毫不退缩,凭借出色的判断力和敏捷的身手迅速控制住带头闹事人员。

  “作为警察,保护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安全是我们的天职,哪怕前方充满危险,也决不退缩。”这句简单而有力的话语,既充分展现了他的担当和使命感,也喝醒了借酒扰乱执行的几名案外人。

  刘凡铮内心充满了对正义的执着和对人民的深情厚谊,每一次在岗都是他践行使命的庄严时刻,赢得了广大法官和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我大老远跑到这,没人管我,我就不走了……”2023年的一天,刘大姐来到了盘锦中院正门,吵吵嚷嚷地要解决问题。

  刘凡铮听着大姐语无伦次的表达,意识到她只是不知道办事流程,“大姐,跟我来,喝点水,慢慢说,法院就是解决问题的地方。”

  刘凡铮亲切的安抚让刘大姐情绪稳定下来。两人一问一答之后,刘凡铮了解到刘大姐的诉求,便帮她联系了办案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刘大姐心里的“疙瘩”当即解开。

  “我下次就知道办事窗口在哪里了,这次真是多亏了你,要不我就丢人了。”刘大姐解决了难题,笑容也在脸上绽开了,拉着刘凡铮的手不住地感谢。

  卓越的表现和无私的奉献,让刘凡铮多次荣获表彰和奖励。2011年,获得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22年,获得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23年,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标兵”、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标兵”;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侯恩林

  铁汉柔情 用工匠精神聚为民暖流 奉献

  我的骄傲,是群众对我们的理解与信任。我们的工作是严肃的,但群众能够懂得我们严肃背后那让他们暖心的“温度”。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 侯恩林


  作为警龄17年的“硬汉”,作为一支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敢于向前的司法警察队伍的带头人,侯恩林更像是法警队里的“定海神针”,他立足本职岗位,以优质服务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肩负起审判执行工作护航者的重任。

  庭审保障是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核心工作之一,侯恩林对每一次庭审保障都高度重视,每次开庭前他都会分析案情,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提前对案情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人员分工提押、外围警戒、巡逻等工作。在一次重大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试图殴打被告人,现场气氛紧张,侯恩林迅速反应,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过硬的专业技术,及时控制了被害人家属,避免了意外事件的发生。

  多年来,侯恩林坚持每天检查督导,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去教育和引导全队法警,成功化解一次次危机。有一次,一女子神情沮丧地来到葫芦岛中院安检门口,侯恩林察觉到该女子情绪不对,便上前询问情况。该女子见状用力推开他,从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掏出一把十多厘米长的水果刀,刀刃紧贴手腕,嘴里还不断哭诉着自己的遭遇。侯恩林深知,此时任何一个鲁莽的举动都可能刺激到女子,让她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侯恩林一边轻声安抚女子,分散其注意力,一边悄悄给身旁同事“递信号”,就在女子情绪稍微缓和时,他趁机夺下女子手中的刀。随后,侯恩林一直耐心地安慰女子,将其带到长椅上休息,并为她递上热水,耐心地倾听诉求。在侯恩林的妥善处置下,女子打消了轻生的念头。

  侯恩林不仅严格执法,还注重法警对群众的关怀。工作中,遇到行动不便的老人,他第一时间找来轮椅,将老人推送到法庭;对于听力不好的当事人,他积极充当“翻译”,耐心地将工作人员的解答清晰地传达给当事人;对于那些带着孩子的当事人,侯恩林又当起了“孩子王”。他时刻关注着群众的需求,一杯热水,一句贴心的话,用“热心、耐心、细心”温暖百姓的心,用点滴小事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工匠们做事都是精益求精、乐此不疲,我们也应该有这样的精神。”侯恩林常常这样说,更这样做,用“工匠精神”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用点滴的行动汇聚成司法为民的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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