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课题
行民交叉案件中的一并审理制度
免罚清单行政处罚的三阶司法审查框架

余晓婷汇报课题 (受访单位供图)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学研”第9期第三场课题研讨会顺利召开。辽河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余晓婷带着两项课题“行民交叉案件中的一并审理制度”与“免罚清单行政处罚的三阶司法审查框架”走上讲台,将办案中的真问题转化为系统研究的真课题,为破解行政审判难点贡献智慧力量。省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资深法官、青年干警代表及“审学研”第9期驻院研究人员共同参与本次研讨会。
当不动产登记产生民事与行政“双重”争议,是先通过民事诉讼确认权利关系,还是先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民交叉案件中,尤其是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当事人往往在‘行政与民事诉讼’中奔波往复。”第一项课题研究中,余晓婷以不动产登记争议这类典型行民交叉案件为研究主体,结合审判实践,系统剖析在此类案件中适用一并审理制度面临的诉讼标的识别困难、审查方式与证据规则冲突及关联多方主体利益分歧等现实障碍。
余晓婷在汇报中谈道:“在这类案件中合理适用一并审理制度,本质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一次审理来解决多个问题,真正实现定分止争。”对此,她从诉讼请求识别、争议类型化区分、审查机制重构、判决方式优化等维度,提出完善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程序的具体方案,旨在实现行政审判从“行为合法性审查”向“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功能转型,推动不动产登记争议等行民交叉案件的一体化解决。
无论是对实质性化解不动产登记纠纷的深研究,还是对依法监督行政处罚的冷思考,都印证着一名青年法官在依法监督行政、保障群众利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奋力前行的足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首违不罚”条款,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法规出台后,各地行政机关陆续推出“免罚清单”甚至“不罚清单”,旨在以柔性执法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在第二项课题“免罚清单行政处罚的三阶司法审查框架”中,余晓婷提到,随着实践的发展,这一条款面临新的法律问题:未纳入“免罚清单”的,到底该不该罚?怎么罚?
余晓婷从这一现实冲突入手,结合具体判例,探讨法院对这类情况应如何审查。她在论文中构建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严格审查”三阶审查强度框架,主张法院应根据“免罚清单”的法律属性、行政裁量的类型差异以及个案情节的复杂程度,确立差异化的审查标准,并进一步探讨司法审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边界控制功能,以期在尊重行政首次判断权与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选题立足审判一线、问题意识鲜明,体现出主讲人对实务难点的敏锐观察。”“分析层层递进、对策落地有声,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建议进一步增加数据与典型案例分析,让论证更具说服力,也让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审判实践。”汇报结束后,课题理论导师、实务导师、与会专家学者、资深法官代表先后发言,既从学理层面剖析课题的理论根基与论证脉络,又从实务层面探讨对策的可操作性与落地路径,让研究成果在多重视角的检验中不断完善。
“两项课题让我看到了一线法官对疑难问题的深耕细作,也让我对行政审判工作有了更立体的认识。”在场青年干警在研讨中学理论、谈感想、促交流。在“审学研”这一机制的淬火打磨下,他们从真课题里锤炼本领,在司法实践的沃土中向下扎根、向上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