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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纷争“连环”起 倾心调解化干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江海峰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26-06-25 10:31

  “这回我想通了,3000元了结所有纠纷,楼上邻居的损失也一并处理,我认!”日前,随着线上调解协议签署完毕,涉案当事人刘某长舒一口气,持续数月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彻底画上句号。

  近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宋格带领团队,通过实地勘查、庭前疏导、分步调解等一系列举措,成功促成这起二审案件调解结案,有效避免了邻里间连环诉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事发现场查看二楼三楼四楼住户损失情况(受访单位供图)

宋格(右)在事发现场查看住户损失情况

  勘查现场

  厘清源头寻真相

  “一直觉得冤枉,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我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谈及案件,刘某始终坚持自己的想法。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书记员组成巡回审判办案小组,6月3日一早驱车赶赴西丰县事发地。当日阴雨绵绵,一行人深入火灾现场实地走访。

  团队逐一核对烟花燃放点位、起火区域位置,反复翻看案件影像资料,细致查询事发当晚风向、天气等关键信息,全面复盘火灾发生全过程。经核实,今年2月16日除夕夜,刘某一家在某小区外燃放烟花,两分钟后相邻30米的另一小区一楼赵某堆放杂物处突发火灾。火灾不仅烧毁电动车、沙发等物品,还造成楼栋二至四楼住户门窗、墙体不同程度受损,多名住户均表示将提起诉讼,邻里矛盾一触即发。

  庭前疏导

  首轮调解遇阻

  当日下午,案件庭审在西丰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如期开展。开庭前,宋格率先开展庭前调解,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邻里相处等角度释法明理。

  在开原工作的刘某特意赶回西丰县参与庭审,他始终认为火灾并非自己造成,不愿接受调解,坚决要求开庭审理。“一旦官司接连开打,不仅耽误手头工作,还要持续投入时间、精力,实在得不偿失。”宋格详细告知当事人案件衍生连环诉讼的各类隐患。但刘某的妻子态度坚决,直言若本次二审败诉,会继续向上申诉。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分歧依旧无法弥合,庭前调解宣告失败,案件正式进入庭审环节。

  庭审结束后,结合全案证据、监控录像及一审审理情况,宋格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得当、事实认定清晰,本可当庭维持原判,但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且后续存在连环诉讼隐患,为给当事人留出冷静思考的缓冲时间,法院最终选择不当庭宣判。

  线上破冰

  一纸协议定分止争

  “我确实觉得委屈,没有直接录像佐证,如果调解的话,最终数额得合理才行。”6月15日,办案小组再次拨通刘某的电话,开启新一轮沟通。结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办案小组向其解释案件高度盖然性的裁判逻辑,并再次提及包含楼上住户损失在内的整体调解方案。

  经过协商,刘某提出2800元的赔偿意向。随后办案小组联系被上诉人赵某,赵某坦言不愿再持续纠缠,初步同意3000元的调解金额。得知方案后,刘某明确要求该款项需一次性了结本次火灾引发的所有住户损失。

  赵某起初顾虑四楼住户玻璃破损、室内异味等问题,在办案小组劝说下,他主动联系四楼住户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由赵某出面统筹处理楼上所有住户损失,刘某支付3000元赔偿款,纠纷全部了结。当日下午,宋格组织双方通过互联网法庭线上签署调解协议。

  “翻看卷宗、复盘证据,我早已写好维持原判的判决书,但还是想尽最大努力促成调解。”宋格说道。在他看来,民事审判不仅要依法裁判、定分止争,更要立足邻里关系,用心化解矛盾、修复邻里情谊,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守护辖区和谐稳定。此次案件的圆满化解,也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深耕基层矛盾化解的生动体现。

  记者手记

  司法不仅有庄严的刻度,更有守护邻里的温度。面对刘某的“冤枉”抗辩,宋格法官团队先冒雨复勘现场厘清事实,经庭前调解、庭审核实后,并未机械结案,给了双方半个月的缓冲期。这并非拖延,而是法官在用“心”办案——既辨清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又洞察了可能引发连环诉讼的现实隐患。

  从“坚决申诉”到“愿意掏钱”,当事人的转变印证了:最好的判决,是让双方都服气;最好的结案,是让纷争彻底终结。这份坚持,正是“案结事了”最生动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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