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查处一起谎报警情的案件,涉案嫌疑人侯某因“报假警”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振安分局同兴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村民侯某报警称自己“伤”了人。民警立即赶到侯某家中,发现其已呈醉酒状态,身上及家中并无血迹,家中也并未有人受伤。经对侯某共同居住的家属及邻居了解询问,发现其当日在家中独自饮酒并未外出,家人及邻居均表示无侯某所述的情况发生。
待侯某完全酒醒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询问。原来,侯某曾因盗窃、寻衅滋事等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当天,醉酒之下为了发泄情绪,报警谎报伤人情况。侯某谎报警情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目前,侯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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