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月14日,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家中的三块手表被盗,其中一块价值高达6.5万元。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初步勘察,受害人家中的门窗既没有撬压痕迹,室内也无翻动迹象,也排除了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的可能。
正当侦查工作陷入僵局时,张先生的一句话为民警提供了新的思路:在案发前一天,张先生曾雇佣两名搬家工人来搬东西。通过已知线索并结合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民警判断搬家工人之一的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立即将赵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讯问,赵某承认了自己盗窃手表的犯罪事实。原来,赵某在工作过程中见财起意,趁人不备偷走雇主张先生的三块手表,并将其中一块以3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黄某(民警于1月16日将黄某抓获并找到被盗窃的手表),剩余的两块藏在自家走廊电表箱内。截至1月16日,三块被盗手表均被追回。
目前,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清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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