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超速!别车!强行变道!撞击路人!
2019年12月6日0时30分许,孙某、邱某与朋友共同饮酒。饮酒后的二人丧失理智,为寻求刺激,由邱某驾驶机动车、孙某坐副驾驶位,二人沿五爱街连续超速行使、随意变换车道。
当二人看见马路前方有一名男子骑电动车的外卖送餐员时,在孙某的煽动下,邱某驾车直接撞向骑电动车的被害人李某。
经鉴定,邱某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88mg/100ml,孙某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二人均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法定标准。被害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邱某、孙某分别提起公诉。2021年1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决二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十年,孙某有期徒刑五年。
本案中一个酒后驾驶行为,让一条生命陨落、两名被告获刑、带给三个家庭创伤。假期将至,饮酒放松之余也应当警钟长鸣。节制饮酒不仅于自身健康有益,也切莫唆使他人酒后驾车。文明饮酒、拒绝醉驾,于德守礼、于律守法、于己于人守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