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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 出重拳 沈阳警方严打涉疫违法犯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1-01-18 09:07

  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公布了多起涉疫案例。自沈阳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全警出击、奋战“疫”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据介绍,沈阳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坚决重拳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案例1:1月1日8时20分许,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在辖区新航社区核酸检测点执勤时发现,林某祥插队时引发排队群众不满。执勤民警上前对其劝阻时,林某祥不仅不听劝阻,而且与其儿子林某彬共同殴打执勤民警,造成执勤民警多处软组织挫伤。1月8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疫情期间妨害公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林某祥、林某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2:1月1日14时30分,王某某在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时,趁工作人员组织居民按社区分组排队之机强行插队。执勤民警上前对其劝阻,王某某突然用拳击打民警胸部,致民警心脏受创倒地,经服用现场群众提供的速效救心丸后,才逐渐恢复清醒。现场其他执勤民警随即将王某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皇姑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1月4日17时许,沈阳市装备学院学生张某某来到于洪区李红路社区核酸检测点,以给母亲送身份证为名欲插队进行核酸检测,被现场执勤民警阻止。张某某不听劝阻,并用脚蹬踹执勤民警。在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张某某将执勤民警的手指咬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4:1月4日20时,于洪公安分局迎宾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洪湖社区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检测点酒后闹事。经调查,何某某饮酒后来到核酸检测点,要求做核酸检测,因被工作人员劝阻而产生不满,遂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于洪公安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案例5:1月5日3时许,沈阳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在皇姑区重点管控区域执行巡逻任务时,在信江街与新开河路口处将试图钻越隔离围栏、脱离重点管控区域的徐某某当场抓获。经询问,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7号》有关规定,皇姑公安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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