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宽甸满族自治县的孟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因其病情严重且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抢救费用,丹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为其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及超72小时垫付业务,先后两次垫付救助款共计12万余元,确保孟某得到了及时救治。12月25日,孟某及家属向丹东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与公安技术服务中心表达了感激之情。
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的快速发展,切实把这项解民忧、暖民心的惠民政策做实做好,日前,丹东市公安局留置看护与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举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乡镇、进农村”活动,对救助基金的意义、申请条件及程序向群众进行宣传,宣布与宽甸县中心医院建立点对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批绿色通道”。
具体流程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对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由医院派专人完成医疗部分的相关材料,优化垫付申请转递流程,对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协调救助金的最终到位,切实形成先救治后申请医疗机制,真正做到让患者及家属少跑腿、让救助金快落实,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并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残率,使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到更加及时、有效和充分的保障。
丹东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乡镇、进农村”宣传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完善绿色通道服务举措,同步实现城乡救助基金医疗垫付精准化、快捷化、“一站式”服务,为事故伤者开辟生命“绿色通道”,有效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且家庭困难无力治疗的困境,切实将救助基金这一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赵楠在日前参加丹东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乡镇、进农村”宣传活动后表示,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实现各方联动、信息互通、快速反应,保障好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绿色通道”高效、顺畅运行,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做好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