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2月11日9时15分,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审结一起刑事案件,成为我省第一家正式启动刑事速裁法庭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当日上午9时许,在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庭内,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已准时就座,被告人徐某也已被传唤到庭,徐某醉酒驾驶一案正在开庭。9时15分许,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第一起刑事速裁案件宣判,法庭当庭宣告“被告人徐某醉酒驾驶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