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20日,司机窦某和朋友驾车从天津前往大连,不料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沈阳—大连)173公里处时,因碰撞不明物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毁严重,好在人员无伤亡。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马铁铸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处理事故现场后,将当事人及肇事车辆一同带回大队处理后续工作。
由于车辆损毁严重无法驾驶,当事人窦某又急需立刻前往大连与当地企业洽谈合作,若行程延误,将会面临不可估计的损失。得知情况后,高速二大队领导为不影响当事人此次企业洽谈工作,第一时间派出车辆将其送至高铁站,两人顺利登上前往大连的列车顺利到达目的地。
11月26日,与大连企业合作洽谈顺利进行的窦某带着锦旗来到高速公路二大队,将写有“百姓贴心人,人民好警察”的锦旗交到民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