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5日,省公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即日起,“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这一平台通过“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让群众、企业体验到办事便捷、高效,实现“有案不求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长林对“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进行了解读。
“三公开”,就是指该平台的三大功能模块:一是警情公开。主要面向案件类警情的报警人公开警情处理具体情况,在这个功能模块输入报警手机号,获取随机验证码,即可查询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二是案件办理公开。主要向案件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公开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展程度。三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两提醒”,就是指群众会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两条提示短信:一是警情查询短信。该平台会向案件类警情报警人发送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二是受立案通知短信。行政案件受案、刑事案件立案后,该平台会向系统登记的被害人或其监护人手机号发送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此后被害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案件编号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
“一同步”,就是指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实时公开到“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