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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法规范化锤炼叫得响的铁军——专访丹东市元宝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运成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0-10-28 10:07

  题记:今年6月,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近年来,元宝公安分局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新时代公安法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决执行“严实新快深高细”七字工作要求,构建了体现新时代特征、具有地域特色、符合实战要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系。日前,记者对元宝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运成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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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运成

  构建一个机制

  执法规范思想入心入脑

  辽宁法制报:两年来,元宝公安分局在执法规范化方面走在了全省基层公安前列,民警在履职中将执法规范化放在重中之重,这种氛围是如何形成的呢?

  王运成: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我提出抓队伍,这是公安主责;抓打处,这是主业;抓维稳,这是主线。同时要求全局要讲政治,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要讲团结,班子要团结、队伍要团结,团结出力量;要讲学习,全体民警、辅警都要注重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元宝公安分局在全体民警中就“岗位履责、作用发挥,遵纪守法、廉洁执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等内容开展自我检查分析和大讨论。以案说法,并以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实现法治理念教育的精神内涵和最终目标为主题抓好人民警察思想道德教育。执法规范化工作责任机制就是“一把手”身体力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基层部门全力以赴、全体民警共同执行。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断促进执法工作向标准化、精细化迈进。 

  巩固“三个能力”

  创造执法规范化的良好环境

  辽宁法制报:在执法规范化中,为什么要提高“三个能力”?

  王运成:元宝公安分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强调要巩固“三个能力”,就是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落脚点,提升执法感染力;坚持“严打”方针,树立执法权威影响力;坚持从优待警,强化执法保障力。

  元宝公安分局结合《丹东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规定,深化“大走访”,强化对元宝公安工作的宣传,强化对重大稳定事件的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将宣传法制与化解矛盾、排除隐患相结合,强调法律责任,共筑和谐警民关系,以提升元宝公安的执法感染力。针对辖区比较突出的犯罪重点,处理好打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升打击精确度,维护辖区平安稳定。有为才有位,以事实、成绩获得人民群众的肯定。同时要保障民警应有的福利待遇,落实好从优待警各项政策,为民警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以增强内部凝聚力,强化执法保障力。

  突出“五个加强”

  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辽宁法制报:元宝公安分局是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王运成:元宝公安分局对民警、辅警加强引导,端正执法思想。加强场所改造,落实标准要求,逐步向“枫桥式派出所”标准靠拢,派出所全部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实现办案场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实现案件办理实时审核审查,实时考评监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将常用法律法规等纳入民警必训内容,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刑事案件庭审、行政案件公开听证。鼓励民警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加强整改,填补执法短板。针对各类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的检查通报制度,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法规范化大大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今年以来,元宝公安分局依法成功办理了关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盗采铅锌矿案件、彭某等人涉及全国50余个城市的特大非法经营药品案、“千德易迅”特大非法集资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功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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