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6日,居民刘先生来到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永昌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在楼下烤肉,噪音大,几次劝阻未果,双方动了手。民警赶到现场,对当事双方的不理智举动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对双方进行劝解,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最终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