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台安县司法局走进县实验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活动。
活动中,县司法局副局长、县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韩志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用“法律知识+校园场景”的双轨模式展开讲解。从校园欺凌到网络诈骗,从盗窃财物到故意伤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条款,明确法律边界与行为后果。
在“防范校园欺凌”板块,法治副校长现场演示“言语拒绝—记录证据—报告老师”的三步应对法,内容实用,贴近学生生活,还通过真实案例,明确告知学生“即使是玩笑式推搡,造成他人身体伤害也需承担法律责任”;针对“网络犯罪”,结合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参与“饭圈”互撕等热点,剖析“恶意P图造谣”“为朋友‘出头’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可能构成的侵权、犯罪,提醒学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条发言都要承担责任”。最后针对9条“不良行为”分别提出有效的自我约束和矫正办法,让同学们知道如何规避违法风险,遇到问题可以随时找老师和法治副校长帮忙。
此外,普法志愿者还向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宣传手册、笔记本和拉杆笔,鼓励同学们在课后认真学习,将法律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