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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管更阳光 护生态更有力——沈阳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社会监督员实地监督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25-08-20 09:49

  今年以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集中选聘103名沈阳市民为沈阳市第四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以加大监督力度提升执法全过程工作效能。

  目前,政、企、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新格局已逐步形成。近期,第四届省级监督员聚焦环评审批、双随机执法、集体审议三项关键环节,同步开展“躬身式、全过程、零距离”社会监督,以高水平监督服务,为美丽沈阳建设筑牢生态执法保障。

  躬身式 体验环评审批

  8月7日,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沈阳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技术评审会,监督员孟宪阳、伯宏灵以“观察员”身份全程参会。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技术评审现场,从专家提问到企业答辩,再到部门合议,每个环节都让我真切感受到专业、严谨与透明。”孟宪阳在会后感慨。监督员围绕产污节点识别、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总量指标来源、公众参与落实情况等关键要素逐项核查,全程列席参与评审过程。

  全过程 参与双随机执法

  8月6日,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督员姜洪强随赴沈阳某保健中心,对环保审批手续、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及转运联单等关键环节进行“体检式”核查。

  姜洪强在执法现场协助执法人员向该中心详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助力明确环保责任与合规标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现场检查结束后,姜洪强针对加强特定行业环保知识培训、完善跨部门环保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执法检查频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沈河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常态化引入社会监督力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执法环境。

  零距离 见证集体审议

  8月4日,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召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专题研究某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监督员李勇、吴昊受邀全程旁听案审会议。

  案审会上,相关执法人员就违法事实、证据链条,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裁量基准进行说明。两位监督员则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要素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零距离’参与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让我深刻体会到‘阳光执法’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套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监督员吴昊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