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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推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项新举措 年底前全省150个派出所可办理10项车驾管业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0-12-10 10:39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办事方便和服务企业发展,省公安厅正式发布实施《辽宁省公安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项新举措》(以下简称《30项新举措》)。

  据了解,推出《30项新举措》是省公安厅党委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实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的实际行动。《30项新举措》共涉及6个公安管理职能,其中,治安管理23项、交通管理3项,还涉及单位内部管理、保安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以及执法公开。

  《30项新举措》新增5项“一次不用跑”政务服务。3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标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我省常住户口公民,因证件损坏或丢失需要补换领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公民首次申领辽宁省居住证的,以及持有辽宁省居住证的公民因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或签注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

  《30项新举措》最大限度压缩时限。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焰火燃放许可、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等事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出生日期更正等8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理18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更正、农村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30项新举措》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年底前,在全省150个公安派出所可以办理变更机动车车主联系方式、核发机动车免检标志、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驾驶证期满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人超龄换证、驾驶证延期换证10项车驾管业务。明年,还将再增加100个派出所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比如,取消部分新开办行业场所现场备案,娱乐场所、废旧金属收购、开锁、机修业经营者,不再需要到公安机关(派出所)现场备案。

  据介绍,为确保《30项新举措》落实,省公安厅将加强对基层的专业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新举措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红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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