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9日,第三届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权益保障专门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聚焦行业实践中的突出问题,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范围、跨区域代理、调查取证权限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以及待遇保障、职业发展、老龄化、区域限制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王伟、分管副会长王辉,权益保障专委会11名成员及协会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各地实践经验展开交流。黑龙江省在考试录用、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被重点介绍,与会者普遍认为可借鉴其做法,推动辽宁相关制度完善。
会议指出,我省将下发专项文件推动权益保障落地,同步开展行业现状调研;优化准入考试机制,探索灵活考核方式吸纳法院辅助人员等群体,同时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借助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率,破解乡镇调解、证据确认等环节的实操难题。
会议强调,要提升行业社会认同,加强与新闻单位合作,展示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成果,树立行业形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要继续推进法律工作者的权益保障和行业形象提升,确保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为辽宁基层法治建设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