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后创新社区矫正工作20余项,取得该项工作的新突破,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使得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迈入本溪市前列。“严谨、务实、创新”是她的座右铭,曾获得本溪市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本溪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省司法厅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殊荣,她就是本溪市溪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梁丽丽。
梁丽丽在2013年开始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溪湖区社区矫正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等制度还不完善,她一头扎进工作中,通过反复考证,历时2个月的时间,制定了《溪湖区司法局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管理的通知》等4部规范性文件,还逐步摸索出了一套审前评估的经验,在法院委托的审前调查中率先纳入了被害人意见以及调查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等重点环节,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法律文书、档案管理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其中审前调查卷宗被本溪市司法局作为范例推荐到省司法厅。
在2015年9月的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中,她确保了“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工作目标的完成。溪湖区的特赦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因工作业绩突出,她被省司法厅授予“特赦”工作先进个人。梁丽丽勇于尝试,还在社区成立了本溪市首家“社区矫正教育劳动基地”。
这就是她,勤勤恳恳,敢于迈步向前;这就是她,表面虽然质朴,却掷地有声;她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用自己绚丽的青春,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添砖加瓦。

梁丽丽在认真工作


梁丽丽在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进行走访


荣誉是对梁丽丽的最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