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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普惠、均等、快捷”的服务体系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通讯员 孙丹 | 发布时间: 2017-06-26 09:59
沈阳市沈河区法援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沈阳市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本职,升级服务,把致力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率先打造了“普惠、均等、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构建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区、工作部、街道、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全区居民免费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法律咨询服务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面、形式丰富,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完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切实保障了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搭建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稳步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沈河区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在区政务中心以及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依托法律援助网络视频服务系统,为民提供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非讼诉调解”于一体“零距离”的律师在线全天候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中心进行了系统全面功能升级改造,将原有3.0版本全部升级为4.0版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公共法律需求。
  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以“文明礼貌、热诚服务、答疑解惑、群众满意”的服务宗旨,让广大群众可第一时间获得及时满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拓展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阵地作用,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职能转型,将服务对象由原来只面向弱势群体,变为“人人可享受”公共法律咨询服务。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服务到家全员覆盖的目标要求。发挥微信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通过发布政策法规、法律常识、经典案例、法治热点等法律相关信息,真正为民提供了“掌心上的沟通,手心里的服务”。通过公众平台,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辐射力、影响力、创新力,从而提升了法律服务的覆盖率、知晓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