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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赡养案 送上普法“活教材”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邵鹏飞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5-04 10:07

  本报讯 近年来,法库县人民法院树立司法新思维,探索适老型司法服务新模式,建立“审理、教育、宣传、联动”一体化纠纷巡回审判模式,以巡回办案促进法治教育。日前,法库县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巡回办案,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该案起诉后第5日即结案。办案过程中,法官还结合这起案例延伸司法服务,组织村民“零距离”观摩调解过程,起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作用。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73岁的老人,双眼因病致盲,与肢体残疾的外孙一起生活。老人育有一儿一女,均在外地打工。老人要求子女每人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

  案件受理后,综合审判庭庭长冯羽考虑到被告均在外地,原告老人所在村屯距离法庭路途遥远,且老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以“现场+网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回办案。冯羽事先走访村干部深入了解案情,她认为该案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且赡养类案件在当地颇有代表性。开庭前,冯羽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以及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到现场观摩。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开庭时,通过视频,冯羽这样严肃告知两名被告,二人承认自己理应赡养老人。女儿同意支付500元赡养费,但儿子表示自己的家庭负担很重,只能支付200元。冯羽敏锐地发现,老人的儿子一直表现出愤愤不平,其不愿负担赡养费用也许事出有因,庭上,冯羽便有意让他表达自己的意见。

  原来,老人的儿子曾想把母亲接到外地与其一起生活,但老人不同意。老人的儿子认为,母亲留在老家就是为了照顾外孙和外孙女,为妹妹“作贡献”,这让他心理极不平衡。

  了解到他的心结,冯羽耐心劝慰:“老年人往往喜欢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搬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会让她感到不便和拘束,我们应该理解并尊重老人的选择……作为哥哥,你对妹妹也要多一些体谅……”听到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老人的儿子不禁动容。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干部们也纷纷劝解老人的儿子。最终,老人与儿女达成了调解协议,儿子每月支付400元,女儿每月支付500元。

  案件调解完毕,冯羽随即开始了进一步工作——她结合本案案情,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就本案涉及的赡养问题向旁听群众详尽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单,让这次巡回办案成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活教材”。

法库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冯羽法官在巡回办案现场做普法工作

法库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冯羽(左三)在巡回办案现场做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