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对外 一套模式
一站服务 一样保护
一流场所 一体监督
一支队伍 一份关怀
近年来,抚顺市司法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八项有力举措,聚力打造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抚顺样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
实现“一口对外”,集中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抚顺市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提供“一站服务”,实行涉企复议申请容缺受理。目前,抚顺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心正式启用,中心设有立案大厅和立案、咨询接待窗口,现场提供行政复议指南、申请书文本等材料,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同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推行网上受理,避免出现当事人“白跑”“多跑”的情况。
打造“一流场所”,提高涉企行政复议服务水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抚顺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心独立设置行政复议涉企服务室、行政复议调解室等功能性用房。
建立“一支队伍”,提升涉企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不断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力量。市级行政复议机构现有人员9人:7名专职办案人员、2名辅助人员;县区级行政复议机构也均满足2名专职办案人员的要求。
创立“一套模式”,有效化解涉企实质性行政争议。一是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合理压缩时间,简化流程。二是坚持涉企案件100%听证。三是坚持“复议后答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
秉承“一样保护”,强化涉企案件依法保护。为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容错机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一体监督”,做好涉企复议案件规范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监督,对行政行为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除依法予以纠正外,还将向行政机关制发意见书、建议书,对于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或者破产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给予“一份关怀”,用心用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真正做到体企业之不易、急企业之所急,用心用情关怀企业发展。对于在办案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主动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