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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2023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3-02-27 10:46

  本报讯 为严格规范和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持续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日前,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严格执行本年度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调整或者不执行,不得开展未经批准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国家、省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按照要求及时备案。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除特殊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执法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要积极探索信用监管的结果运用,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或者实行承诺制并予以免检。

  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要落实柔性执法理念,对检查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新创办企业中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要优先采取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同时要将“谁执法谁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引导树立诚信守法经营观念,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健康宽松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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