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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双满意” 找到“最优解” ——沈阳高新法院精准发力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陈有伟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2-12-26 10:37

  核心提示

  日前,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状况白皮书。白皮书系统梳理了该院自2018年7月正式受理知产民事案件以来的总体情况,该院从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能力、强化服务质量三个方向精准发力,积极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坚持从严、快速、高效原则,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为纲

  让创新发展“有靠山”

  市场经济是知识产权的物质基础和生命线,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助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记者来到高新区法院采访时,正赶上年底结案攻坚期,“你问的案件,我今年审过一例,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对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很有必要!”

  综合审判庭法官李卫国一边整理案卷,一边翻出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沈阳市某商务酒店(以下简称某商务酒店)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的资料。

  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版权声明全部著作权归属于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滚石公司)所有。2012年3月,滚石公司授权该协会作为其在中国大陆的版权代理商,拥有管理音像节目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

  “被告的经营范围是餐饮及练歌服务,原告和公证处工作人员一同到被告处取证后,起诉索赔4万余元,涉案歌曲230首,最后我们判了13万余元。”李卫国告诉记者,该案的判决加大了惩罚性赔偿力度,最终判决的赔偿金额相当于翻了3倍。“两年前,我院曾因同样的案情判决某商务酒店赔偿4万余元,可被告迟迟不履行,又再次侵权。”李卫国表示,“故意”和“情节严重”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对该案认定“情节严重”,主要是从法院判决后被告再次侵权等重复侵权进行了考量。

  5年来,该院顺应高质量发展对审判提出的新要求,在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加强重点前沿技术司法保障;在著作权案件审判中,加强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开拓性司法保护;在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中,依法打击商业标识攀附、仿冒等搭便车行为;在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实施快速保护,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知识产权。

  以质效为先

  让知产保护驶入“快车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5年来,该院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新、审理难、专业强的特点,不断加大审判团队建设力度,全面推行“1(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配置模式,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合议庭、商标权审判合议庭、著作权审判合议庭。

  2019年以来,案件数量增长幅度呈急剧上升趋势,该院对知产案件审理方式进行改革,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对争议金额在20万元以下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办案时限缩短至1个月左右时间……2020年7月,该院出台《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办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成立快审团队,实现了大量纠纷通过快审方式有效解决。

  今年5月13日,该院立案庭受理了韩某与北京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因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均身处异地,为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快速、高效审理该案,十余天后,该案通过线上开庭审理。

  “韩某在自己的百家号及搜狐号发布了一批涉案图片,并添加水印,北京某公司是涉案搜索网站的主办企业,如果搜索涉案图片的关键词,前4张图片均有‘广告’字样,点了就跳转到企业网站,点没有‘广告’字样的,就会跳转到韩某的原文章页面。”该案主审人、立案庭副庭长李雪告诉记者,韩某认为,北京某公司利用涉案图片的知名度并将涉案图片作为广告入口直接导流至第三方网站用于商业广告,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鉴于高新区法院对此类案件曾作出过生效判决,李雪加大调解力度,最终于线上开庭时,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当日,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集约送达调解书,该系列案件正式结案,实际审理期限14日。此系列案件的及时高效处理,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快审团队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23件,占全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335件)的43.5%。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应用,采取辅助事务集约办理、异地网上庭审、在线调解等多种诉讼手段开展审判工作,平均审理期限低于30天,调撤率高达99%。

  以多元为“钥”

  让涉企知产纠纷“随时解”

  “小高,那听你的意思,这次我们赔完钱之后他们不能再起诉了是不?那行,我们接受调解!”挂断了电话,在沈阳市浑南区经营一家连锁超市的王某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王某嘴里的“小高”是派驻在高新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高铭聪,她来自沈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知产调委会)。去年年底,系列“六神”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被高新区法院委派给高铭聪进行调解,“案情不复杂,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地区的连锁便利店、小型商超购买了一批六神花露水,经第三方鉴定都是冒牌货,起诉侵害商标权。”

  系列案件既是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70%的侵权类纠纷,又因为侵权主体分布较广导致“送达难”,高铭聪负责的42件案件仅有一半实现了送达。

  高铭聪对剩下的案件铆足了劲儿钻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千余件商标纠纷案件进行数据筛选、统计分析,重点研究16件最高人民法院终审案件及210件2021年省内案件的判例。通过积极联系各方了解诉求和意愿,她将22件案件的侵权方分为3类。找准问题症结后,她对症下药、逐一击破,采取电话、线上等多种方式组织多轮调解,最终11件案件取得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

  近年来,该院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部署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探索知产纠纷诉源治理路径,构建非诉机制挺前、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层矛盾纠纷过滤与化解体系。并与沈阳市版权协会共同设立省内首家著作权调解中心,与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沈阳市知产调委会隶属保护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作用,建立“N+1+N”(多种调解模式+审判团队+若干特邀调解员)的知产诉前调解新模式。针对知产案件系列案件多、赔偿数额不好统一等特点,由审判团队确定案件调解标准,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保证同案同判、类案同判的同时,极大提高诉前调解效率。

  2021年1月至今年11月底,分流诉前调解知产纠纷3499件,化解纠纷2099件,实质化解率近60%,取得了民事收案下降的诉源治理良好成效,让市场主体发展“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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