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诈骗一案。
经查,被告人李某谎称认识某领导,可以为被害人子女办理事业编工作,以此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6万元“好处费”,事后将钱款用于挥霍。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日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4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4万元人民币。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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