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尹家人民法庭收到了兴隆台街道石佛二村村民委员会送来的锦旗,以此感谢全力护航保障乡村发展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
7月下旬,尹家法庭法官张赫然受理了原告兴隆台街道石佛二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刘某、赵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村委会将160亩山林地承包给个人经营畜牧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过程中被告多次向涉案土地倾倒垃圾,造成数十亩山林地垃圾粪便污染,给当地乡村环境和招商引资带来恶劣影响。村委会为及时止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赫然通过研究卷宗材料发现该案涉及乡村环境保护,向庭长汇报后,庭长组织召开庭务会议进行了仔细研究,最终对该案启动了简易快审程序——送达过程中法官对当事人诉求和抗辩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释明和指引,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的同时第一时间确定开庭时间。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了合同,二被告返还涉案160亩山林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据了解,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不到10天,尹家法庭以最快的司法服务速度,保质保量完成了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当地政府接收林地后消除环境污染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根植于群众当中的人民法庭,在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发挥着定分止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