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法治工作实际,制发《沈阳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
《沈阳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共15条,对备案适用范围、备案机构、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要求等做出详细规定,明确了相应责任。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采取实地查看、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各区、县(市)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县)办及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将建立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台账,定期开展研究评估,并对不报送或者不按时报送的单位进行通报。
签稿:张开禹
编辑:张乐悦
校对:刘芷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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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