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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司机学法悔悟明理 受伤行人终获分期赔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贾媛媛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2-10-27 10:44

  “先行赔付的5万元已分3期到账,其余的部分将从被执行人的工资卡中陆续扣除。”日前,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昆在谈到执行和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对记者说。

  原来,被执行人雷某驾驶车辆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经银州区法院审理,判决雷某赔偿19万余元。因雷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银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银州区法院执行局迅速对雷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各方面财产情况进行集中查控,但发现除了其工资卡外,无更多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信息。

  执行到位与否,直接关乎胜诉当事人能否兑现“真金白银”的权益。银州区法院执行局对此案件进一步跟踪调查,王昆多次找到雷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王昆的释法明理使雷某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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