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1月至9月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首次创新采取一审法官、二审法官、专家学者“三方”连线对话的方式,对16个民商事发改案件进行逐案讲评,厘清一二审裁判理由差异,切磋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实务和学理观点,务求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为初始案件质效提升提供新思路、新通道。鞍山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中院二审作出改判主要是基于《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之日,不能认定为借款合同期满之日。”“一审对主债权发生期间认定确实存在问题,我接受二审改判意见。”“同一事实,一审、二审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背后的原因,我想从合同解释的学理分析角度,来和大家做一个分享和探讨……”针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法官、一审法官、特邀专家依次开麦发言,一场思想交锋在网络视频会议室热烈展开。
陈林表示,群众面前无“小案”,通过“三方”评议,可评出问题、评出共识、评出规则,以每一起案件的高质高效裁判,传递公平正义之声。要通过协调推进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类案裁判规则指引编写、法官事实认定技能专门训练、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等系列配套举措实施落地,全流程严把初始案件质效关,充分发挥中基层法院审级职能作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