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绿色通道”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民生案件。
9月8日下班时间,沈河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法官邹红黎正在做收尾工作,突然电话铃响了,古稀之年的郭大娘在电话中表示,她从多年前开始陆续借钱给邻居刘壮(化名),借款总额达四五十万元,不料刘壮于去年10月突然去世,还剩下32万余元欠款未还。郭大娘委托律师处理案件时,却发现刘壮离异多年,其儿子尚未成年,名下也无财产……
邹红黎在电话里一再安慰郭大娘,若调解不成,也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尽快判决。放下电话后,邹红黎立即对案件卷宗展开调查,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马上将庭审安排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随着法槌落下,一场特别的庭审开始了。现场,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阐明自身观点,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并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查明案情。休庭期间,邹红黎又详细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继承人需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规定。
在邹红黎反复释法明理后,刘壮的前妻同意返还债务,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郭大娘的养老钱终于有了着落,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结案后,郭大娘多次打电话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邹法官是真正为民办实事的法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都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温暖……”面对群众的高度评价,邹红黎说:“我是一名党员,也是一名法官,这是我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