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灯塔市人民法院邵二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今年8月,李某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与胡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李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后果,其中,当事人胡某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双方当事人均负事故同等责任。
日前,当事人双方来到灯塔市人民法院邵二台法庭立案,肇事双方互相起诉。邵二台法庭法官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宗旨,倾听双方意见,查清事实,锁定焦点,从法理和情理上摆事实讲道理,尽力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庭给付赔偿款,该案在短时间内得以圆满解决。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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