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驱车200余公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原告张某与朝阳市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朝阳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龙城区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龙城区法院作出判决,张某与朝阳市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张某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将涉案车辆退于朝阳市某公司,朝阳市某公司返还张某购车款29.5万元。
今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朝阳市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了解到该公司对申请执行人张某提出的涉案车辆交接方式存在一定的顾虑后,龙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利带领执行局办案人员驱车200余公里,从朝阳市出发至赤峰市某停车场,组织监督双方对涉案车辆进行交接。
执行局办案人员在现场对被执行人朝阳市某公司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进行了仔细阐明,使其放下顾虑,涉案车辆顺利交接。此案圆满执结,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