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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首次执行完毕涉外当事人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红 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2-08-22 12:17

  本报讯 “盘锦中院执行局秉公执法、公正司法,是彰显新时代法治环境的优秀代表……”近日,申请执行人向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以感谢盘锦中院执结双方当事人涉外的仲裁执行案件。

  该案是盘锦辖区两级法院执行的首个双方当事人涉外的仲裁案件,因无法联系当事人,送达和调解是该案的最大难题,最终工作人员经过不懈努力促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对于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2月28日作出裁决书,裁决某公司向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及利息。

  某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国(境)外公司,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盘锦中院执行。

  2019年1月4日,盘锦中院立案执行,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公司持有的盘锦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同年2月,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为由撤回执行申请,盘锦中院终结该案的执行。

  今年1月5日,本案恢复执行,执行局立即再次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启动委托评估程序。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在得知某公司已被某某水务集团收购后,立即与某某水务集团取得联系,告知委托人员参加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并提供评估股权所需材料,执行员多次约谈及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某某水务集团代某公司向盘锦中院执行局缴纳案款及执行费共计6861400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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