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化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的紧密结合,推动“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日前,新民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边锋主持召开了示范性诉讼工作机制研讨会,辽宁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社会科学院、沈阳师范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学者6人应邀来到该院调研示范性诉讼工作机制。
专家调研组一行“第一站”到大民屯人民法庭实地走访,庭长王旌棘结合具体案例,着重介绍了示范性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讲解中,王旌棘表示大民屯法庭对受理的类案、串案选取有代表性的少量案件进入实体审判,通过向同类当事人公开诉讼过程、公示审理结果、公告裁判理由,促进更多同类其它纠纷的无讼化解。通过该机制的广泛应用,促使辖区案件明显下降,群众诉讼矛盾明显减少。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新民市法院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和调解化访中心。
“示范性诉讼工作机制更能解决基层法院审判效率的问题,能够有效应对四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增多的压力,更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无讼化解纠纷的有力措施。”“在四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中,新民市法院在对本院5年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后,深入研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探索符合本院改革的有效措施。”研讨会上,调研组对新民市法院创新采用“关联性群体性示范性诉讼”工作快速化解类案、串案矛盾纠纷给予高度认可。同时,围绕示范性诉讼概念、平行类案概念和适用效力、示范性案例选择机制、示范性案例适用范围、诉讼费收费机制等问题,各位专家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下一步将出具完善的综合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