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长选任大会。经过竞聘演讲、民主推荐、工作实绩等选任程序,15名审判长竞聘上岗。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余年,我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审理的不仅仅是一件简单的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十几年的民事审判经验让我养成了勤奋朴实、敬业自律的秉性,我始终坚持‘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的理念。”
“作为审判长要处处作表率、事事能担当。将公正、廉洁、为民的理念根植到每个人的思想深处。”
“在我心中,审判长是一个神圣的岗位,它意味着责任、担当、传承和甘于奉献。”
和平区法院政治部主任洪昊澜宣读审判长选任办法后,来自刑事部类、民事部类、行政部类的参选人员孙昌松、郝志杰、盛雯、鄂淼等15名法官逐个上台发言,全体院领导及行政编干警现场参与投票。
据了解,此次审判长选任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要求,培养复合型审判优秀人才,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和司法公信力。采用公开选任的方式,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应、简约快捷的原则在优秀法官中选拔。下一步,该院将对审判长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