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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疫”线送达 刑事审判不停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冕 朗美林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2-05-26 10:23

  本报讯 凤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无法进入监所向在押刑事被告人送达的问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一站式送达服务平台优势,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送达模式,实现诉讼材料网上实时传输,监所闭环传递,提升送达效率,为后期庭审工作做好准备。

  5月11日,凤城市法院收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和被告人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两起刑事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羁押于丹东市看守所和宽甸满族自治县看守所。凤城市法院认为,对于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刑事案件,要加快办案节奏,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打击的坚定姿态。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社会人员不能流动,各看守所又实行封闭管理,如何给两名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成了大难题。

  针对这种情况,凤城市法院立即启动了应急办案程序,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丹东市看守所、宽甸县看守所同意配合凤城市法院开通公安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对两名被告人进行相关材料的线上送达工作。

  准备工作就绪后,刑事审判庭与立案庭联手,实行窗口立案、线上与线下送达相结合等手段开展立案送达工作。当天,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利用公安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将相关送达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看守所。看守所工作人员确认材料无误后,将查收的起诉书副本、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庭前法律文书递交给两名被告人,向两名被告人明确权利义务后,指导被告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材料并签收。通过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开启专门文件传输渠道,监所协同配合完成闭环送达,一天内顺利完成了两起案件的送达工作。

  凤城市法院将继续做好防疫审判两手抓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办法,抓好办案第一要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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