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11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丹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并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经查,2021年年末至2022年1月间,经被告人赵某某等人介绍,被告人崔某、张某某、李某分别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致25人被骗,损失金额80万余元。古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还介绍他人或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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