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盘山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多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至盘山县人民法院,要求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由于涉及的业主较多、双方情绪激动,为核实事实情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络了解情况。据调查,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主要是地上停车场的开放、使用和管理,以及建筑物通道内水泥地面的质量问题。立案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一方面提示物业公司完善管理,一方面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对业主的交费义务进行释明。
最终,业主表示理解,缴纳了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也表示会不断提升和改进服务质量。这批物业服务合同案件在开庭前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