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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守和创新中勇毅前行——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2-05-19 10:24

  这是个荣誉满载的集体——近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称号,荣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一等功”“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今年年初,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这还是个勇担当、善作为、重传承的集体——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刑三庭历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毒品大会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的洗礼,政治上铸就忠诚、能力上得到淬炼、专业上不断升华。


刑三庭庭长贾娜(前排左二)与该庭法官共同研究案件。   孟浩  摄

  勇担当

  守护公平正义 捍卫司法权威

  2022年2月9日,庄严的法槌敲落,为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画上“终审”句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大连宝马车撞人案”从事发到二审落槌,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该案的终审宣判,成为了当日全国各大热门平台的关注热点,关注度过亿。

  “11本卷!37天!56页报告!”记者见到该案主审法官——刑三庭副庭长刘开武时,他给出了这样3个数据,背后的故事随之徐徐展开……

  去年12月,该案上诉到省法院后,刘开武作为主审法官深知责任重大,“要高效,尽快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更要慎重,刑事审判容不得一丝一毫马虎”。37个工作日里,包括刘开武在内的合议庭成员夜以继日地阅卷、准备庭审,仔细研究事实和证据,“刘某案发时的主观故意”“事发时车的性能”“刘某自首的辩解是否成立”等诸多焦点问题,都是案件的关键所在,都需要准确核实。

  56页详实准确的综合报告出炉后,得到了专业法官会议和院审判委员会的一致认可。

  “我们办的每一个案件可能都是他人的人生,我们的成就,来源于每一个案件的高质量办结和公平正义得到伸张。”刑三庭庭长贾娜介绍称,近年来,刑三庭依法稳妥审结了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督办的宋琦等53人涉黑案、徐长元等24人涉黑案以及营口抢劫运钞车案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其中宋琦案卷宗多达1400余本。“在大要案面前从不退缩,这是刑三庭法官们的责任担当。”而在该庭副庭长徐金武看来,刑事审判关乎社会稳定、百姓安康。

  “感谢省法院刑三庭,沉重打击了以唐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判处唐某某死刑,还给校园一片净土。”今年开学季,徐金武收到了某中学相关负责人的致谢电话。

  “唐某某纠集他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女学生们都不敢自己上学。”徐金武坦言,判决前他向学校以及周边地区商户、被害人家属全面征求意见,终审判决后,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是剑,也是光、是暖,刑三庭的法官们用正义的判决守护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

  善作为

  创新黑财处置 助力营商环境

  “石某某涉黑案违法犯罪持续时间近10年,聚敛违法所得方式五花八门,复杂的经济关系交织,财产处置工作难度巨大……其中,为不影响当地群众生活,经营性资产托管专班对某物业公司实施监管经营,一方面对该公司经营账户不冻结、资金不扣押,另一方面要求5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需向托管专班请示备案,定期如实报告企业财务状况。监管经营期间盈利1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农贸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和生活秩序。”这是2020年5月7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时的发言。

  这篇《创新财产处置模式彻底实现“打财断血”》所提到的案例,正是刑三庭创新性地提出建立“经营性资产托管制度”的一次生动实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久,财产处置“老大难”问题开始显露,“一些黑恶势力往往披着‘公司化经营’伪装,对待这类企业,常规做法是查封、扣押财产,有的企业不能继续正常经营,普通员工可能因此失业,最终导致上缴国库或赔偿给被害人的财产减少。”刑三庭副庭长魏宏宇介绍说。

  为此,庭内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如何稳妥处置涉案资产,贾娜与法官周天越共同研究了某涉黑案财产来源、权属、性质、价值审查及财产处置方式方法,撰写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性质的认定及处置问题》被全国扫黑办选为指导案例。此后,工作专班又提出建立“经营性资产托管制度”——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努力将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传承

  夯实理论根基 培养年轻干警

  2018年9月20日,新民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沈阳地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村霸”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当地群众、破坏基层选举、影响政治生态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宣判。

  “现在回想起来,省法院刑三庭对涉黑涉恶案件特点的分析、梳理和总结,对我们基层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帮助太大了。”主审该案的新民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王盟告诉记者,新民地区农村社会属性较强,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也集中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等方面,“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是‘软暴力’特征明显,那什么是‘软暴力’,该如何认定,都是我们基层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难点。”

  资料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贾娜、于巍撰写的《辽宁地区涉黑案件十大特征》中就农村黑恶势力侵害基层组织的情形进行了总结和梳理,这份报告对于指导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中的要点、难点问题起到了帮助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年来,刑三庭一直保持着边办案边调研、边学习边总结的优良传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先后撰写了《辽宁省十年死刑案件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等;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制定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了《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关于刑事案件专家辅助人出庭若干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等系列文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撰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性质的认定及处置问题》《从农村黑恶势力侵害基层组织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机制建设》等文章……记者注意到,其中两篇分获2020年第十七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一、三等奖的论文出自庭内年轻的两位法官助理董芳菲、孟伟之手。

  孟伟是庭内唯一的“90后”,从国企“跳”到法院刚两年半,“刚来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干,但庭里非常注重培养我们,让我们参与调研,一方面熟悉工作,另一方面提升了综合能力。”

  据了解,该庭根据重点工作内容,先后成立了多个工作专班,由庭长、副庭长带队,通过学习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政策,吃透“国之大者”“省之大事”相关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对工作专班人员搜集、撰写的材料进行分析、研讨,形成初稿后征求基层法院意见。

  “很有收获!”采访中,另两位法官助理孙威士、祝敏杰告诉记者,几年来,他们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调研分析能力、审判业务能力都得到了快速提升。

  “2021年,你个人获得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的荣誉,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没有个人,只有集体!荣誉是属于全庭的,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刑三庭这片沃土的滋养。”

  采访中,董芳菲如是回答记者的提问。

  发展系于作风,兴衰系于作风。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重传承的刑三庭,让每一个刑三庭人都焕发着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奋斗之姿在新征程上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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