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对一名长期未尽子女教育责任的“孩爸”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自1月1日实施以来,沈阳地区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审理中,沈阳中院少家庭审判长孙硕发现,该案男方自赌气离家后,双方当事人已分居两年,其间两个婚生女儿均由女方抚养,男方作为孩子父亲一直未履行对女儿的家庭教育责任。双方因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产生矛盾,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当天,法官通过“云庭审”对该案进行审理。法官向孩子父亲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孩子父亲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全面保障。
据悉,5月9日至5月15日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首个家庭教育周。沈阳中院少家庭在两级法院开展系列活动,督促父母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在父母双方不缺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促进父母依法尽责“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