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部署会暨全市法院营商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和认真落实省委、市委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就法院营商环境建设批示要求,对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作出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延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成立营商工作专班,是沈阳中院因时而进、因事而举、因需而动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持续优化沈阳市营商环境、服务沈阳振兴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提升两级法院工作水平、推动实现沈阳法院“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必然选择。
会议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营商环评司法指标提标进位工作是今年全市法院务必统筹抓好的重要工作,必须以强有力的组织体系作保障。要加强领导、高位推进;要检查督办、考评问效;要以点带面、全面提升。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法库县人民法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及沈阳中院立案一庭、民事审判第六庭、清算与破产庭、执行三庭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