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程序,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彰显人文关怀,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织司法所及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上门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接收手续。
李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因其患有疾病行动不便,自行报到困难,按照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李某家为其现场办理接收入矫手续,并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小组,完成入矫宣告等程序,保证李某能按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同时询问其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病情等情况,希望李某能积极配合,在矫正期间安心养病并积极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