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获得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3月7日,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一场集法治宣传、公益捐赠于一体的专项教育帮扶活动在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温暖上演。
律师(右)解答法律问题
为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女性家属及经济困难的女性安置帮教人员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她们树立自信自强的积极心态,南湖司法所联合本报公益普法团开展了“三八”妇女节法治教育暨公益捐赠活动。
“最近生活怎么样?与家里人相处和谐吗?”“有没有困难?”活动中,和平区司法局局长张洪铭、副局长唐世达向参加活动的每一位女性提前送上节日的祝福,并详细询问了生活情况。随后,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成员、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媛春、庞博结合颁布施行的《法律援助法》,引导她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洪铭局长(右二)唐世达副局长(右一)发放受捐物资
普法讲座结束后,在场的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女性家属及经济困难的女性安置帮教人员还收到了“大礼包”。“前不久,我们向在矫对象发出了举办公益捐物的号召,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奉献爱心,5天内,司法所共接收到10名在矫对象捐出的价值2750元的生活必需品。我们把这份礼物捐赠给大家。”南湖司法所所长刘彬彬说。
“普法教育为目的,关爱帮扶为措施,通过面对面地交流,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进一步端正态度,积极融入社会、回报社会。”张洪铭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