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因没有把握好分寸,发生纠纷进而对簿公堂成冤家的也有。近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案件,以深植“两邻”理念为出发点,让审判工作更贴近群众、更有温度。
该案原、被告系相邻关系,原告住在6楼,被告住在顶层7楼。因被告家中卫生间漏水,造成原告家房屋棚顶及墙面大面积渗水,地面也有积水。事发当天,原告即找到被告,要求其对自家的漏水点进行维修,但被告一再拖延,没有采取任何维修措施。漏水事件发生后,原告与社区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解决问题,被告均不予答复,原告遂向该院提起诉讼。
据悉,该案属于相邻关系的范围。铁西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基本事实后,决定先予调解。调解中,原告多次来到法院,被告一开始并不配合,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该院调解员积极与社区进行沟通,希望社区能够帮助协调案件,“邻里之间守望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经过调解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原、被告在友好的氛围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损失,并现场履行。至此,一场由于漏水问题造成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