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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讲法律】王洋律师:“分居满2年”起诉离婚,该准备哪些证据?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2-02-21 11:12

  张女士:您好!我跟丈夫因感情不和分居,到现在已经3年多了,现在我准备离婚,我看法律规定“分居满2年”就可以起诉离婚,现在我该准备哪些证据呢?

  辽宁浩澜律师事务所 王洋律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实践中,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清单: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双方来往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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