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营口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法律援助法》第十一条规定,1月29日,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对2021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营口市2021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代表
近年来,在营口市委、市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及有力支持下,营口市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方针、政策、精神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历,不断创造新的成绩。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为维护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