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月20日,连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对接社区开展“三禁”宣传活动。
该院各支部党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辖区,张贴“三禁”条幅,在主要公交站点、周边商户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和倡议书,并现场为群众讲解“三禁”内容,引导群众不购买、不燃烧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焚烧冥币纸钱,保护全区环境绿色健康发展。
辽宁长安网讯 1月20日,连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对接社区开展“三禁”宣传活动。
该院各支部党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辖区,张贴“三禁”条幅,在主要公交站点、周边商户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和倡议书,并现场为群众讲解“三禁”内容,引导群众不购买、不燃烧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焚烧冥币纸钱,保护全区环境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