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挣钱不容易,就指着这点工资生活,这次真得感谢兰法官,要不是她,我们指不定什么时候能拿到工资。”2021年12月2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室暖流涌动,刚刚领取完工资的农民工们脸上溢满了笑容。
2018年,许某柱等8名农民工于许某会在凌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给凌源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土建工程中从事木工工作,双方商定工资按月发放。但自2018年6、7月工资发放后,8月至11月工资却迟迟见不到,许某柱等人多次讨要,许某会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三方相互推脱,而这一拖就是近3年时间。见索要工资无果,许某柱等8名农民工将三方诉至凌源市法院,要求给付拖欠的工资款。案件经法院调解后,被告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万般无奈之下,许某柱等8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考虑到该案系农民工讨薪案件,承办法官兰翠玲收到执行申请和相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许某会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许某会仍不给钱。为尽快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追讨回来,兰翠玲多次主动找到许某会,向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向其说明这些工资是农民工辛苦所得,也是生计所需,如果及时履行,不仅能解农民工所急,也能使其本人免被纠纷所扰。经过一番“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许某会主动将拖欠许某柱等8人的55745元工资交到法院。收到执行款后,兰翠玲立即向农民工们发放工资。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民生无小事。凌源市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兑现,在寒冷的冬季为他们送去一抹暖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