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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4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伟宁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12-30 11:43

  本报讯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法院系统4个集体和1名个人分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李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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