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东港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通过网络远程开庭,成功审结一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让公平正义实现得更加便捷。
三原告分别为被保险人王某的丈夫、儿子、女儿。2018年6月27日,王某在被告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一份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10月26日,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但被告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原告进行保险理赔。于是三原告起诉至东港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保险金3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开庭材料送达被告后,因被告远在上海,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到庭参加庭审确有困难。为保证案件公正及时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刘文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决定采用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
在开庭前,刘文果积极沟通联系原、被告双方,听取双方意见,从情理角度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初步有了调解的意向。庭审过程中,刘文果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从法理角度为原、被告分析目前的情况,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保险理赔问题达成共识,案件得到顺利解决。
自新冠疫情以来,许多外地当事人无法及时到庭参加庭审,传统的庭审模式受到一定限制。东港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智慧法院”建设,采用网络开庭模式,推进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