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根在基层。
年初以来,凌海市司法局继续以“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自治固本、法治健体、德治润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截至目前,凌海市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家、省级4家、市级18家,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村民在“村民评理说事点”化解矛盾。
自治固本
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凌海市翠岩镇郭荒地村是水库移民村,自从成立了“两山议事会”,更多的村民参与到全村的决策当中来,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逐一解决。
今年,凌海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对包括村级招投标、宅基地审批、低保户申请、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等权力事项进行流程公开和全面规范。注重发挥村规民约自治功能,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修订完善适合各村的《村民公约》,全方位规范村民生活起居、环境保护、道德养成等行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同时建立民主议事决策常态化协商机制。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为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推动其向纵深发展。
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让越来越多的村尝到了自治的甜头。
各村坚持以组织“两山议事会”“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红白理事会”为工作方向,通过民主恳谈、村“两委”商议、党员审议和村民评议等系列会商程序,做到了事前群众当参谋、事中群众来监督、事后群众作评估,构建了“大家事,大家议”基层治理新模式。
法治健体 变“遇事找人”为“遇事找法”
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今年以来,凌海市司法局加强建立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调各村成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办的协调对接。同时建立村(社区)每半月一次、乡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同时设立“流动调解室”,结合“被动应付、主动出击、就近调解”,变“坐堂问诊”为“巡医治病”。
为满足基层广大群众日益增多的法律服务需求,凌海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创建工作,全覆盖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星级”司法所、“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实现了律师与村(社区)的全员对接。为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选派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法律服务团,并融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推进持续减贫工作,为基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德治润心 变“好家风”为“好村风”“好镇风”
德治为先,润物无声。
凌海市大凌河街道兰家村将村民认领的家风家训悬挂在大门口,由村民相互监督,整个村风清气正;阎家镇山神村开展“孝德之星·我们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推选出“最美家庭”“好邻里”,以“最美”精神为核心,扩大“最美”系列的社会影响力和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彰显“身边好人、特色家庭”的正能量。
通过法德浸润,村风民风更加淳朴。
今年,凌海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指导百姓制定“家规家训”,或制成木牌或书法作品,挂于庭院门前或室内,提醒家庭成员时刻谨守,弘扬美好家风,不断推动村风、乡风文明进步,以乡风文明滋养乡村振兴之路。